本報訊筆者日前從浙江省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,舟山市將在全市59個漁港全面推行政府主導、部門協同、分工明確、職責清晰的漁港“港長制”,實行漁政、港監、船檢、海防、互保、鄉鎮等各方力量駐港協同監管。
不跨鄉鎮的漁港,推行由所在地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港長;跨鄉鎮漁港,推行由所在縣(市、區)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港長。同時,推進漁船進出港報告、漁船安全記分管理和漁船動態監管制度,促進依港管船、依港管人、依港管安全。
今年,舟山市全面開展漁船隱患排查整治,深入實施“海上安全鐵拳整治行動”,以漁(商)船碰撞事故預防、涉氨冷藏船和帆張網、蟹籠等10人以上高危漁船為重點,開展漁業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,對重點隱患實行掛牌督辦、跟蹤整改,并嚴格執行“三個務必、五個不準和五個一律”的剛性規定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大中型漁船號燈設備專項整治行動,做到逐船到位、逐船過關、逐船留痕。
據介紹,今年舟山市將出臺實施《基層漁船管理組織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》,引導基層漁船管理組織規模化和規范化運行。
出臺實施《舟山市漁船編組生產管理制度》,強化漁船編組的靈活性和實效性,建立漁船編組長激勵機制。
探索推行漁船“安全監護人”制度。強化應急體系,完善漁船動態干預,推進市縣二級漁船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建設,完善市、縣(區)、鄉鎮(街道)、基層管理組織四級漁船安全管理體系,落實24小時值守和漁政船安全救助定點值班制度。加強重點時段、重點區域、重點漁船的動態管控,特別要在0~4時時段、漁船集中進出港時段、大風大霧時段、事故多發海域、重點高危漁船、落單漁船、離線漁船的動態進行實時的干預,保障漁船安全。加強漁船單船應急演練,切實提高漁船船員應急逃生能力。